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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改革,纪委做了什么?-转自清风北京
发布日期:2017-04-11 阅读次数:

        4月8日,对于北京市医药系统来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

        4月8日,北京市全面推开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实现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

        这项改革不仅是一项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医药分开改革部署,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减少医疗机构滋生腐败诱因的重大改革举措,更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好事。

        怎样保证将这件大好事做好?清风君特意到驻卫计委纪检组了解情况。

        为确保此次医药分开改革顺利实施,驻市卫计委纪检组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中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北京市实施医改期间纪律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项纪律要求,为全面实施改革保驾护航,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全员接受教育

        文件要求参与医改的3600家医疗机构全部开展专题教育,明确纪律要求,澄清模糊认识,划清政策边界,划牢纪律“红线”,引导全体人员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上来,切实凝神聚力、积极作为,一切行动听指挥。

        “六个不准”全覆盖

        在医改过程中,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六个不准”: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妄评妄议中央医改政策,公开发表与医改政策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不折不扣按照时间任务节点坚决推进医改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准擅自改变或无故拖延上级关于医改进程安排和具体工作部署;

★三是及时请示报告医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准弄虚作假、擅自行动或隐情不报;

★四是坚持正确利益导向和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不准在医改过程中谋取单位私利,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损公肥私,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是坚持改革以人民为中心,正确对待群众合理诉求、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准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

★六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扩散上级关于医改尚未公开或者应当保密的政策内容。

        全程实施纪律检查

        文件还要求,各级党委和各级纪委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医改各项政策,强化政治定力,深化责任担当,把纪律检查工作与医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实施纪律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医改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严肃查处,坚决执纪问责。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严重失责失职的一并严肃查处问责。

  

  文/刘慧     责编/锁楠

  审核/高明  签发/滕修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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