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3起形式主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落地,福建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3起形式主义问题:
1.福州市长乐区原卫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云珍等人调研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2018年8月22日上午,陈云珍带领长乐区原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虞添及两名工作人员,在未做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下,临时决定前往长乐区漳港街道开展调研。调研期间,陈云珍等人未认真查阅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相关问题、未作出具体指导,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调研工作,并于当天中午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8年9月,陈云珍、王虞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名经办人员受到诫勉谈话。
2.龙岩漳平市拱桥镇原党委书记李养齐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问题。2018年2月至9月,为应付上级督导,漳平市拱桥镇虚假、重复5次发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8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督导发现,该镇发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时间早于党中央部署的时间。李养齐在担任拱桥镇党委书记期间,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式化、简单化、随意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李养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3.南平武夷山市吴屯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吴明智贯彻落实危房改造工作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吴明智在负责吴屯乡2017年度危房改造工作期间,违反危房改造工作程序,在工程尚未完工、修缮补助款尚未发放的情况下,违规提前让9户申请户在危房改造验收表、资金发放表、补助公示表上签字确认,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吴明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履行监督职责,深化实践“五抓五重”,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针对当前基层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切实为基层减负;把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贯彻“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发挥“1+X”监督机制作用,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扎实开展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开展蹲点调研,深入开展“四访”活动,继续推进入户访查全覆盖,推动监督在一线跟进;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坚持精准问责、审慎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福建省纪委监委)
宁波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日前,宁波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象山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任其浩等4人在渔船日常管理工作中失察失管问题。2019年1月至2月间,任其浩与石浦镇渔业办公室主任洪挺,未能将渔业船舶持证核查、隐患排查等属地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该镇某渔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多次违规报备渔船出港情况失察,导致某渔船先后3次违规出海捕捞,并最终于2月23日发生被撞沉事故。2019年3月,任其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19年4月,洪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象山县石浦镇分管海洋与渔业工作副镇长林海波,象山县水利与渔业局分管渔业安全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鲍祝军因履行领导责任不力,分别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2.海曙区残联康复和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余金龙在残保金抵扣审核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5月,余金龙利用负责参保金管理、审核的职务便利,将战友陆某的残疾军人证挂靠在宁波某家具用品公司,且在明知陆某未实际在该企业工作的情况下,违规通过该企业残保金抵扣审核,致使国家应收残保金未收,造成损失2万余元。2019年5月,余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北区西卫桥村原党支部书记梁金荣在农村住房改革试点工作中擅自突破上级政策、拒不执行上级重大决定问题。2009年11月起,时任西卫桥村党支部书记梁金荣,在实施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擅自突破上级有关农村住房制度改革政策。2011年8月,梁金荣在庄桥街道责令其纠正政策突破问题时,拒不改正,继续突破批地建房和拆迁安置政策,导致西卫桥村安置面积大幅增加、建设周期拉长、资金严重超标,最终造成村委会各项工作开展困难,给村集体造成较大损失。2019年4月,梁金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镇海区司法局原办公室主任毛良富撰写干部考察材料敷衍塞责问题。2018年1月,毛良富在撰写5名单位中层干部的考察评价材料时,敷衍塞责、应付交差,5名干部考察评价材料内容一字不差。2018年12月,毛良富受到调整职务处理,被调离办公室主任岗位。(宁波市纪委监委)
西安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雁塔区原农林水务局水利科科长田亚军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全市组织3次黑臭水体排查,田亚军在第一次排查中,因疏忽未组织排查且未上报排查结果;第二次排查中弄虚作假,在未组织排查的情况下即上报“经排查,我区无黑臭水体”;第三次排查中敷衍了事,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无黑臭水体”的排查结果未认真审核即上报,致使皂河科技西路至昆明路段的黑臭水体漏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田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利国落实工作搞变通问题。2017年10月,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徐某等5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资料后,张利国未按规定逐一审核,仅抽查了个别人的资料,致使申办人徐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了资格终审。2018年9月,张利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3.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办财政所所长胡宏涛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2月9日,钓台街办财政所未按时拨付1月份环卫工人工资,钓台街办环卫环保所数次询问胡宏涛情况。在发放工资的账户仍有余额,可用于发放的情况下,胡宏涛以沣西新城财政局还未拨付该项资金为由拒绝发放。直至3月12日,才向沣西新城财政局申请了该项资金,于3月28日发放了1月份环卫工人工资,发放时间延迟近两个月。胡宏涛作为财政所所长,漠视群众利益,对涉及环卫工人切身利益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2018年5月,胡宏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3起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有的落实上级要求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的群众观念淡漠,对待群众的实际困难,不主动协调、不积极解决;有的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不注重实际效果。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检视反思,既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旗帜鲜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又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主动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抓具体、抓到底。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纪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紧盯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严查处、严执纪、严问责,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西安市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